联合发文红头标准格式需遵循以下规范,确保文件规范性和权威性:
一、基本结构
发文机关标识 - 联合单位名称自上而下排列,分散对齐,需完整显示各单位全称(如“XX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、XX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”)。
- 发文机关标志与单位名称之间空一行。
发文字号
- 格式为“××省××局文件〔20××〕×号”,不编虚位(如1不编为01号)。
- 位于发文机关标志下空两行,居中排布。
标题
- 使用2号小标宋体字,居中排布,采用梯形或菱形排版。
- 标题需简洁明了,准确反映文件内容(如“关于做好20××年××工作的××”)。
二、排版细节
字体与字号
- 标题用小标宋或魏碑字体,正文用3号仿宋体,标题与正文之间空一行。
- 签发人姓名用3号楷体,每行两个姓名。
行距与分段
- 标题行距28磅,正文行距28磅;附件说明、抄送机关等部分行距15磅。
- 正文首页必须显示,采用“一、(一)、1、(1)”等层次结构。
三、其他要求
编号规则
- 发文编号不加“第”字,且不编虚位(如1不编为01号)。
附件与附注
- 附件另面编排,用3号黑体字顶格标注。
- 附注用括号编排在成文日期下一行。
注意事项:
不同地区或部门可能存在细微差异,建议以最新官方文件或上级单位要求为准。制作时可借助WPS等软件的双行合一功能简化操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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