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文的组成部分根据其功能和结构可分为以下几类,综合权威信息整理如下:
一、版头部分
发文机关标识 包括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,如国务院、XX省人民政府等。
发文字号
由机关代字、年号和发文序号组成,用于标识公文来源。
密级和保密期限
根据内容敏感程度标注秘密、机密、绝密,并注明保密年限。
紧急程度
如“特急”“加急”,用于指示处理优先级。
其他要素
包括签发人、红色分隔线、主送机关等。
二、主体部分
标题
由发文机关+事由+文种构成,可设置主副标题。
主送机关
明确公文接收单位,如某部门、某单位等。
正文
包含发文事由、具体内容及结语,需使用规范语言。
附件说明
对附件内容进行说明,如文件格式、补充材料等。
发文机关署名
使用全称或规范化简称。
成文日期
标注公文完成日期。
三、版记部分
抄送机关
需抄送相关单位或个人。
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
标注公文印制单位及日期。
页码
公文总页数标注。
特殊说明
党的机关公文:
部分要素可能不标注保密期限,但需符合《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》规范。
格式要求:主送机关顶格,正文使用“一、(一)”等层级结构。
以上分类综合了《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》等官方文件的规定,不同文种可能略有差异,但整体框架保持一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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