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红楼梦》中赛诗情节主要出现在以下两回:
第三十七回:秋爽斋偶结海棠社 - 事件背景:探春提议成立诗社,李纨担任掌坛,宝玉、黛玉、宝钗等参与。 - 比赛内容:以海棠为题进行创作,宝钗以“这诗有身分”评价其诗句,黛玉的别出心裁的创作获众人称赞。
第三十八回:林潇湘魁夺菊花诗,薛蘅芜讽和螃蟹咏
- 事件背景:诗题由宝钗、湘云拟定,共十二道题目,涵盖《问菊》《菊梦》等。 - 比赛结果:黛玉以《七律•绣鸳鸯》夺魁,宝钗的《七绝•宝钗咏蟹》紧随其后。此次赛诗体现了黛玉的才华与宝钗的稳重。
补充说明:
贾元春省亲期间的诗歌活动(第二十二回)虽涉及题诗,但未明确为“赛诗”性质。- 其他回目如第四回的题联、第二十七回的葬花诗等,均非赛诗情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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