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报临床批件需准备以下核心手续,具体流程因药物类型(如新药、医疗器械)和审批阶段(备案制/审批制)存在差异:
一、通用核心材料
基础资质文件 - 企业营业执照、组织机构代码证(境内)或注册地证明(境外)
- 研发团队资质证明及生产设施符合GMP要求的相关文件
药物研发与质量文件
- 药物合成工艺、理化性质、质量标准等研究资料
- 合格检验报告(试验药物及对照药物)
- 药品注册证书(已上市药品)
临床试验方案
- 详细试验设计、样本量、观察指标及风险评估
- 病例报告表、受试者须知等伦理相关文件
二、审批流程差异
备案制(适用于仿制药/生物类似药)
- 提交备案资料(如临床试验计划、伦理审查报告)
- 药监局60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异议即默认许可,发放《临床试验通知书》
审批制(新药/医疗器械)
- 需提交完整审批申请材料,包括研究方案、监测计划、研究者授权书等
- 经现场核查、样品检验后,由国家药监局或CFDA作出批准或补充材料要求
三、其他关键要求
伦理审批: 需获得相关伦理委员会批准 现场核查
持续监测:临床试验期间需定期提交进展报告
建议根据具体药物类型和研发阶段,参考《药品注册管理办法》及最新政策文件,确保材料合规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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