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》及相关法律法规,水资源管理保护条例实施办法的核心内容如下:
一、基本原则
统筹兼顾:
开发、利用、节约、保护水资源需全面规划,优先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用水,兼顾农业、工业、生态及航运需求。
保护优先:
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,鼓励使用非常规水源(如雨水、再生水)。
二、管理体制
分级负责:
实行行政区域管理与流域管理相结合,省、市、县三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分别承担统一管理与监督职责。
部门协同:
水利部门为主导,其他相关部门(如环保、农业等)按职责分工协作。
三、核心措施
取水许可与有偿使用:
所有取水需依法申请许可并缴纳费用,保障水资源合理配置。
监测与评估:
建立水资源监测网络,定期开展评估,确保水量、水质符合标准。
奖惩机制:
对节约用水、保护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,对违法行为实施处罚。
四、实施保障
资金投入:
各级政府将水资源管理纳入财政预算,保障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。
公众参与:
通过宣传教育提高节水意识,建立举报制度查处违法行为。
五、法律依据
以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》为根本依据,结合地方实际制定实施细则,如江苏省、连云港市等均出台配套办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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