乡村光荣榜宣传栏评选标准主要围绕家庭美德、社会责任和乡村治理展开,不同地区略有差异,但核心内容高度一致。以下是综合整理的评选标准:
一、基础家庭美德类(共6类)
好媳妇/好丈夫 - 孝老爱亲,主动承担赡养义务,家庭和睦;夫妻互敬互爱,教育子女有方,无家庭暴力。
好妯娌/好邻居
- 妯娌和睦相处,孝敬公婆;邻里守望相助,不搬弄是非,共同维护文明乡风。
好公婆
- 婆媳关系融洽,平等相待,传承良好家风,带头移风易俗。
二、社会责任类(共4类)
好儿女/好乡贤
- 好儿女:孝顺父母,自立自强,在学业或事业上取得优异成绩;好乡贤:有文化修养,带领村民致富,参与乡村治理。
好党员/好支书(乡镇及以上层面)
- 基层干部需发挥示范作用,带领群众脱贫致富,推动乡村振兴。
三、特殊贡献类(乡镇及以上层面)
返乡创业好青年/志愿服务好标兵
创业青年需有效解决就业问题,带动村民致富;志愿者需积极参与公益活动,服务乡村发展。
四、评选原则
逐级推荐: 村级推荐“十好”,乡镇推荐“两优”。 荣誉回避
事迹导向:需具备群众认可、可学可鉴的特点,体现新时代价值导向。
五、实施效果
通过常态化宣传,引领村民向先进典型学习,改善社会风气,促进乡村文明建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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