白居易关于诗歌创作形式的倡导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,其核心是通过新乐府运动实现诗歌的现实功能与通俗化表达:
新乐府运动的核心主张 提出“文章合为时而著,歌诗合为事而作”,强调诗歌应反映时代现实、关注民生疾苦,而非仅为艺术创作。这一理念贯穿其创作实践,如《卖炭翁》《观刈麦》等作品均以民间故事为背景,揭露社会矛盾。
现实主义创作原则
倡导“补察时政,泄导人情”,要求诗歌具有明确的政治使命,通过讽喻和批判揭露政治腐败、社会不公,同时表达对底层人民的同情。例如《新丰折臂翁》通过真实事件讽刺苛政。
形式与内容的统一
- 语言风格: 主张“辞质而径”“言直而切”,追求质朴通俗、直白显露的表达方式,确保作品“老妪能解”。 - 结构设计
- 真实性要求:坚持“事核而实”,注重素材的真实性与细节的描写,避免虚构。
通俗化与音乐性
提出“体顺而肆”,使诗歌更易传唱,符合音乐节奏。例如《琵琶行》通过流畅的语言和生动的场景描写,兼具文学性与音乐性。
讽喻与教化功能
以美刺手法批判时弊,同时强调诗歌的教化作用,通过反映现实促进社会反思。例如《赋得古原草送别》既表达离别之情,又隐喻人生无常与世事变迁。
综上,白居易的诗歌创作形式倡导以现实为核心,通过形式创新实现社会价值,其理论对后世现实主义诗歌发展影响深远。